海口外地人新车上牌
新车上牌不要居住证!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自行出具,挂车除外);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
(七)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八)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属于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的);
(九)《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
(十一)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未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十二)指标证明文件。
海南小客车指标申请指南
指标类型
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新增小客车,通过排号方式或摇号、竞价方式取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省的变更登记后,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后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直接申请领取的指标。
增量指标摇号(燃油车)申请条件
1、海南有房摇号
在海南购有房产,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夫妻1方凭结婚证、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的摇号资格。
申请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名下没有海南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
2、夫妻任一方持有海南省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含房产证);
2、个人摇号申请条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1.本省户籍人员;
2.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4.非本省户籍人员(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近24个月内在本省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名下有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个人,可申请参与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
符合海南省已购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可在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或当地调控服务窗口提交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
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
登录指定网站注册账号后,填报申请信息,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
(二)窗口申请
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注册账号后获得编码。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