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坐船携带物品要求
以下为有条件携带物品:
1)不超过5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
2)不超过200毫升的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
3)海安航线散客(不开车)可携带酒量: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但不超过55%的酒精或酒精饮料(包装完整且标识清晰),每位旅客限量携带6瓶(总量不大于4500ml);体积百分含量大于55%但不超过75%的酒精或酒精饮料(包装完整且标识清晰),每位旅客限量携带2瓶(总量不大于1500ml);
4)海安航线车辆可携带酒量: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但不超过75%的酒精或酒精饮料,包装完整且标识清晰不限量。
5)北海航线散客(不开车)、车辆可携带酒量:不能携带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的酒精或酒精饮料;体积百分含量小于24%的酒精或酒精饮料,包装完整且标识清晰(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6)海安航线宠物过海要求:宠物猫需要装进猫包之中,宠物狗需要系好牵引绳并佩戴狗嘴罩或装进狗笼之中。
7)北海航线宠物过海要求:由于北海航线为长航线,宠物不能带进客舱,建议不携带宠物;如携带须装进笼子中放在汽车舱内。
以下为禁止携带物品:
车辆乘船注意事项
1.根据出行需求,通过各代办点或直接到港口购买车辆票和随行人员船票,认真核对船期、上下船港口、码头等是否正确。车辆上船必须有司机随船。乘船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货物绑扎牢固,不得超高超限。
2.车辆乘船不得装载或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自燃品、腐蚀物品、有毒物品、杀伤性物品以及放射性物质等,车辆上船前必须经过港口安全检查,通过安检后不得对车辆进行再次配载。如果发现有违规现象,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3.在码头车场候船和上船过程中,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抢行。
4.根据船舶工作人员指挥,将车辆停好后,要拉紧手刹,关闭门窗,带好乘船期间使用的物品离开汽车舱,到客舱休息。船舶航行期间不得再次进入汽车舱。
5.船舶抵目的港后根据广播通知尽早到汽车舱提车,以免影响后续车辆下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