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养狗办狗证
需要办理狗证!
海口美兰区的海甸岛、新埠岛和江东新区(南至绕城高速二期和212省道、北邻东海岸线、东起东寨港海口行政边界、西至南渡江的围合区域),其中不包含所辖自然村,但包含自然村中有物业管理的区域都属于重点管理区,需要办理狗证!
办理材料
(一)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
(二)犬只近期正面、侧身彩色照片;
(三)养犬人身份证明;
(四)养犬人住所证明。
盲人、肢体重残人士等申请办理饲养导盲犬等扶助犬登记的,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要求
饲养犬只应当在犬龄满九十日起三十日内到公安部门养犬登记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并取得养犬登记证。
办理养犬登记前,应当按规定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类免疫证明。动物诊疗机构负责重点管理区域内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村级防疫力量负责一般管理区域内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并发放犬类免疫证明。犬类免疫证明格式和填写规范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
养犬登记遵循便民原则,公安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实行免疫、登记的一站式便捷服务。
携带外地犬只进入本市停留七日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当自进入本市起三日内到公安部门养犬登记机关备案,提供养犬人的身份证明、居所证明、检疫证明、免疫证明等材料,并取得养犬备案证。停留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