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安居房申请地点
申请部门: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青年路36号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4-11号窗口
美兰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65391695
备注:安居房申请镇街停止受理,有申请的群众请携带相关材料到青年路36号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4-11号窗口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社会保障材料、婚姻证明和人才认定证明文件等材料;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拥有 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承诺。
申请人可优先配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证书;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复转军人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3)D级危房鉴定报告;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一、二级残疾证书重残人员或者优抚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签署诚信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接受对住房状况等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