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申请
可以申请!不过不属于海口市户籍的,暂停申请!
去哪儿申请?
户籍或者居住地所在区审批服务局和部分街道办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青年路36号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4-11号窗口
美兰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65391695
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30号棕榈泉小区12栋1102办公室
联系方式:68635741
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琼山区社保大楼二楼、三楼
办公电话:0898-65813500
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机关办公楼四号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66705134
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安居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口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房。安居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
新规定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业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或者引进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安居房:
(一)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或者引进人才已在海南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不能申请情况
此外,申请人家庭成员已购买单位房改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房。
申请人家庭成员已享受住房补贴或者配租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购买安居房,但提出申请前应当停止享受住房补贴或者退出配租政策性住房。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