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人买房要求
跟你落户的时间和类型,限购的数量也不一样!
1.2018年4月22日前普通落户的
可以购买2套房!
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2.2018年4月22日后普通落户的
可以购买1套房!
2018年4月22日20:00后户籍迁入我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并提供在海南累计24个月个税或社保证明。
3.人才落户的
可以购买2套房!
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海口落户买房需要材料:
2018年4月22日前迁入: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2018年4月22日后迁入: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买房数量
由外省迁入海南户籍居民。2018年4月22日前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提交;2018年4月22日后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1不能提交。
首付要求
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括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居民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