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夫妻房产申请车辆指标
一、申请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名下没有海南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
2、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
3、持有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4、夫妻任一方持有海南省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含房产证);
二、提交申请时需要上传的材料
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
2、《夫妻关系承诺函》。
三、申请时间
凡符合海南省已购房的夫妻一方可在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或当地调控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流程
一、以非本省户籍人员(持有本省购房网签备案记录)为例:
第一步:进入用户首页,点击【增量指标】 第二步:选择【申请类型】以及非本省户籍人
第二步:选择【申请类型】以及非本省户籍人员(持有本省购房网签 备案记录),点击【填报申请】
第三步:勾选“我已经阅读并同意上述管理办法”选择框表示已阅读, 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勾选“个人承诺”并点击【提交】
第六步:填报成功后,点击【返回用户中心】
第七步:状态显示为新申请,代表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