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申请公租房的,需要满足相关收入条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 元(含),还有相关财产值条件。
海口公租房申请收入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 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 元(含)。
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含单身 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1285 元(含)。
财产值条件
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39,000 元(含)。
住房困难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现居住的自有住房经鉴定属应当拆除或停止使用危房,或者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 平方米(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