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房屋租赁证网上办理
办理渠道: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海口旗舰店及海易办、椰城市民云APP
所需材料
原租赁证、租赁双方有效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可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获取;租赁合同通过申请人填写电子表单、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租赁合同,出租和承租双方在线电子签名,实现线上办理常见情形免材料提交。
申请流程
1、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切换至海口市;
2、选择创新服务中的“秒批服务”;
3、输入“房屋租赁备案”找到自己所在区的办事链接,点击在线办理;
4、优先进入用户须知,有15S的阅读时间,阅读时间过后,可点击进入办事页面。勾选已阅读,并点击下一步进入办理。
5、申请人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办事情形选择,不同的情形会控制是否可进行线上办理,以及办理表单信息和材料提交。若不支持线上办理的情形,页面会提示:请到线下办理。
办理时限
《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租赁备案证件和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备案手续,向房屋出租人开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并将相关信息更新至房屋租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方式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出租人(即房东)和承租人(即租客)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以及双方现场签订的由窗口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出租人如无房屋产权证,需要先到房子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开证明,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其中内容包括房屋面积大小,需要出租的面积等,凭此证明可代替产权证。
出租人如果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则需要去海甸五西路产权交易中心打印产权登记信息。
若出租人因残疾等原因不便前往现场,房屋租赁管理所可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如出租人不在本地,可写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与承租人一同前往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房屋租赁证窗口受理所需时间约为10分钟,受理后3天左右可以领证。证办好后,申请人凭受理合同原件、出租人或承租人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所里领取租赁证,或是委托他人代领,暂不能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