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买房要求
房屋转让后名下没有房产的,从贷款政策方面算,是首套房!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只要名下没有成套住房,就按照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哦~
海南省各市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海南省各市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为LPR;2022年5月18日至今,为LPR减20个基点。
海口买房首付
根据现有的政策,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普通人员买房
1、外地人: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实行全区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须在我省无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2、新海南人:2018年4月22日20:00后户籍迁入我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并提供在海南累计24个月个税或社保证明。
3、海南人: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4、夫妻离异: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引进人才买房
1、落户我省的人才: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2、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家庭在我省无自有住房,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3、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A、B、C、D、E类),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 ,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