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调整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通知》,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以下简称“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今年1月起:
● 将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 将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
● 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包括省级每人每月500元的长寿补助金)。
明确,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通过“海易办”APP、“支付宝海易办小程序”、“微信海易办小程序”办理高龄补贴首次发放校验和延续发放校验,或由亲属、朋友等其他人代为线上办理。在线上办理时遇到无法通过刷脸认证的情况,可选择“拍照人工审核办理”方式;线上办理时遇到其他无法办理的特殊情况,可就近到镇(街)便民服务窗口进行线下办理。
办理流程:
打开【海易办】微信小程序,选择【办事】,选择【养老退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高龄补贴首次发放】或【高龄补贴延续发放】;
选择【办理户籍】,选择【为他人办理】或【为自己办理】,填写详细信息后即可申领。
办理条件温馨提示:
1、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陵水地区75周岁以上老人)。年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准。
2、户籍为本市县或本乡镇户籍:非本市县或本乡镇户籍,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
3、申领了海南省具备银行卡功能的社保卡。高龄补贴将发放到社保卡中,若无海南省具备银行卡功能的社保卡,请咨询社保部门进行办理
注:高龄补贴按月校验发放,自老年人成功校验当月起计发,于每月15日前通过海南社保卡一卡通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正在享受补贴的老年人在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时,无须申请变更,由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在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当月起自动变更调整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