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团组织关系转入
根据就业与否,是否升学,转入的地方也不一样!
升学: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 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 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 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 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
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 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②乡镇、街道团组 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 担接收责任(下同)。
参军入伍: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 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 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
①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 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 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 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
②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 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出国(境)学习生活:
可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 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集中管理。
延迟毕业: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 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