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买车要求
在海南买车上牌的不需要提供驾驶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上路行驶没有驾驶证是不可以的!此外,上牌前需要先获取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上牌材料
1、属小客车的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需提交居住证。 单位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明。属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 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回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5、机动车交强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交强险凭证签注车船税已纳税信息的,不用提交);
7、属国产机动车的提交机动车合格证原件,属进口机动车的提交进口凭证原件;
8、不属于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不包括名下有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 (新能源按需申请即可)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1.本省户籍人员;
2.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4.非本省户籍人员(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5.符合海南省已购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可在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或当地调控服务窗口提交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
属于夫妻房产的,也可以申请。夫妻任一方持有海南省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含房产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