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无房证明办理
办理对象
家庭无购房备案证明及家庭无住房证明
办理地点
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大楼二楼的交易大厅
所需材料
购房人需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分别到住建及不动产受理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无房证明就是权利人名下没有房产开具的证明。
无住房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建议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66770522
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琼山区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琼山区社保大楼2楼
联系电话:0898-65813500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2至10号
美兰区
办公地址:美兰区青年路36号
联系电话:089865236216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4至11号
秀英区
办公地址:秀英区丘海大道30号(棕榈泉小区铺面)
联系电话:089868623105
受理窗口:“一窗受理”窗口2至11号
龙华区
办公地址: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四号楼一楼政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66568970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3至12号
市住建局对外窗口电话:68577401、68554234
人均住房面积
海口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 31.4 平方米。
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调查期内经常居住的住宅中用于生活居住的空间的建筑面积,应扣除住宅中非生活居住(出租或商用)的建筑面积。该建筑面积仅针对居住空间的面积,包括与居住相关的厨房、卫生间等设施或空间的建筑面积。该建筑面积不包含属于自有但未居住或偶尔居住的住宅建筑面积。
对于合住在同一住房里的住户,其建筑面积为各户所独立使用的房间面积加上公共使用面积(包括厨房、厕所、门厅、阳台等)的一部分:两户合住的,各按二分之一计算;三户合用的,各按三分之一计算;四户及以上合用的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