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办幼儿园招生年龄要求
备注:2023年招生方案尚未公布,以2022年招生方案为参考!
公、民办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1.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海口市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和外国籍幼儿参照本市户籍执行。
2.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
其他要求
1、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或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日截止至报名申请结束当日)。
2、市直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市招生,海口市户籍或居住在海口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该区户籍或居住在该区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
3、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在其符合条件的招生区域内最多选择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
4、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布局、回收方式等因素确定。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有剩余学位的面向社会招生。
4、双胞胎(多胞胎)申请入园的,申请人可选择“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进行申请。网上报名时,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摇中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获得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如随机抽取拟录取幼儿名单中最后一名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幼儿园应同时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