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区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3日至2004年4月13日出生)。
3.必须是全国高校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岗位要一致,具备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6.高校公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二)往届毕业生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3日至2004年4月13日出生)。
3.应聘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应具备累计满1年以上中、小学校教学经验(目前在职的教师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可以延长到2023年9月30日)的方可报考,凭所在学校缴纳的社保清单或工资流水清单证明(属第三方公司派遣的考生还要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职学校的经历证明);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6.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
6.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