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毕业生档案
是可以查询成绩的!
个人档案一般应包含以下材料:
1.入学材料:一般应包括前置学历学生档案材料、加盖录取高校公章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材料、新生入学登记表、新生入学体检表等;
2.学习材料:各学习阶段主修、选修、辅修的各科类课程和教育教学各环节成绩登记表、学生实习总结等材料;
3.学籍材料:各学习阶段学籍登记材料,以及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异动材料;
4.鉴定考核材料:各学习阶段学年鉴定表、军训鉴定表、品行鉴定表、学生实习考核结果等材料;
5.毕业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位授予证明等材料;
6.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荣誉表彰证明材料;
7.处理、处分材料: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形成的各类处理、处分材料及解除处分材料;
8.服役材料: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的相关材料;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应予归档的学生个人材料。
海口大学毕业生档案接收
单位: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
联系电话:0898-65230615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
注:非海口市户籍的毕业生需提交与本中心签订的《就业协议》原件。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外省转回海口
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一条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海口市户籍毕业生档案请直接寄往: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接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接收人:档案室,邮编:570203。
三、如有其它档案相关问题,可拨打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的电话0898-6523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