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教师校园招聘条件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和定向免培生均不列入本次校园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据),在读生截至第七学期末(即大四上学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可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可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1年前及2023年9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2.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有关报考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毕业),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或相关报到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承诺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