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升本考试录取安排
成绩查询时间:5月17日
(一)确定预录考生
省考试局将根据考生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和院校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认预录取名单,并给考生发《预录取通知书》。报考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两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录取。
招生院校专业线上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省考试局将组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相同、分数达到剩余计划招生院校专业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征集补报调剂志愿,按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补投档、录取。
(二)审核录取
招生院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确认。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报考有关高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省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名单确认报考资格。
报考有关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填写附件3表格,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证)。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证明材料确认报考资格,并根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录取资格。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经高校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准予录取,并报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