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
(一)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录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录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按以下办法计算:招录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录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及面试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方式:
2、面试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接到资格审查单位的面试通知后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超过8:00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到公安部门开具具有本人相片的证明并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准考证丢失的,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打印。
3、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待分室等候领取本人《面试成绩通知单》,本人考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及时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查询。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行职位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