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管理措施详见下表。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因本名单为动态调整,省外来(返)人员具体管控措施按其抵达海口时的措施执行。
1.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青海、内蒙古、黑龙江绥化、河南郑州、福建福州、湖南邵阳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2.对7日内有重庆市中心城区(包括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巴南区、南岸区、两江新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及大足区、万州区、南川区、铜梁区、甘肃兰州、四川广元、湖南株洲、山西大同、云南德宏、西藏、湖北武汉、山西忻州、广东汕头及广州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按第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3.对7日内有山东青岛、广东佛山及茂名、湖南怀化、陕西西安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对7日内有广东梅州、广东深圳、辽宁丹东、河北石家庄、河南许昌、河北廊坊、天津静海、山东淄博及枣庄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4.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落地检
各入琼关口对所有入琼返琼人员提供1次“落地”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居家等待结果(其中涉疫区旅客是否现场等待结果以口岸执行为准)。
政策来源:海口发布11月8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