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相关疫情防控通知,明确有部分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要隔离。
保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海南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高效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措施
二、相关要求
(一)以上人员抵达保亭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二)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将给予赋黄码。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1月10日发布的通告终止执行。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来源:海南疫情防控(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