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子女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如父母双方同意可随另一方登记户口。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庭外调解协议书)。
超过6周岁以上大龄儿童首次申报落户的,受理单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进行人像、指纹、DNA比对,报分局办证中心审核,办证中心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局户政处,户政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怎样给新生儿上户口?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二)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
(三)准备的资料清单:
出生证明、双方户口本(父母双方的都需要)、双方身份证、准生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
(四)办理流程:
1、先到居委会领一个给街道办用的“计划生育证明”。
不一定全部用上,但是最好都带上。
需要复印的资料:出生证明
2、拿着居委会开的“计划生育证明”到需要入户的地址所属的街道办去领街道办开的“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复印的资料:出生证明和准生证。
3、拿着街道办开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派出所去入户,填写入户的登记表,就可以办理入户手续了。
需要复印资料:资料清单全部需要复印,结婚证复印一本就可以。结婚证复印第一页和第二页;户口本复印第一页和名字所在的那页。出生证明需要竖着复印(A4纸竖着能看到出生证明的正面)。
这是属于一个月内上户的,一个月后上户还需要提供未在另外一方未上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