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档案调档函
办理部门: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
电话:0898-65230165
1.海口户籍人员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海口户籍流动人员
需在海口市落实就业单位(所属单位需为民营企业)且在海口市社保局购买社保才能申请调档函!
需提供的材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入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再附上委托书(签名盖手印)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海口人事档案托管(接收)
接收条件
省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与省级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流动人员申请户籍所在地存档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申请工作所在地存档的,有用人单位注册地同级公共人才机关负责。
所需材料
流动人员以户籍地为申请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
以工作所在地为由申请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委托他人或单位申请的,需提供符合规范的委托书、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哪办理?
可以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办理,也可以现场办理!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办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2层档案中心2-4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5231543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