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图书馆读者须知内容有哪些
海南省图书馆读者须知(2023年12月14日修订):
1、本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2、读者随身携带的包、袋、材料夹等物品要进行安检。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各类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含电子烟)、用火。
4、禁止携带各类动物入馆。
5、禁止在馆内阅读区域食用食物,如需食用食物请移步至我馆主楼一楼东侧读者餐厅或室外共享休闲区食用。
6、禁止在馆区内外随地吐痰、吐槟榔渣汁、吐甘蔗渣、吐口香糖、便溺、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
7、请在馆内保持安静,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拨打接听电话。
8、请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冠整洁得体,不影响他人。
9、请勿随意涂抹刻画、破坏图书馆书刊资料和设施设备,违者将按我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赔偿。
10、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11、请勿使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12、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13、请办妥外借手续后再携带书刊离馆,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14、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扰乱我馆秩序的,我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我馆可以停止为其提供服务,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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