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了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考生在提前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可同时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3个学校志愿,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考生在第一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本批次统招生分A、B两段进行录取,A段录取“省一级学校”部分统招计划(即全部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预留5%的所得计划)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B段录取“省一级学校”总计划的5%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第二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考生在第三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
今年考生志愿填报分三次进行。其中,第一次填报时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6日至18日16时;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A段录取结束后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统招生B段志愿、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16时;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8月6日至7日16时。
需要注意的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费培养生班志愿,一经录取,不予退档;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一、二批次招生的非公费生计划,一经录取,在第三批次录取结束之前不予退档。
省考试局提醒,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以多次登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提交,最终以最后一次保存并提交成功的志愿数据为准。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段内,应尽早登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保存并提交志愿信息,避免在截止时间临近前集中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