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幼儿园入园条件
市直属公办幼儿园
公、民办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1.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海口市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外国籍幼儿参照本市户籍执行。
2.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
区属幼儿园
公、民办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含 8月 31 日)前出生的健康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1移一年。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需有如下条件:
1.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并在琼山区(龙华区/秀英区/美兰区)实际居住;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琼山区(龙华区/秀英区/美兰区)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和外国籍幼儿参照海口市户籍执行。
2.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小区业主子女,有剩余学位的面向社会招生。如幼儿监护人在本市无房产,且随祖辈同户口簿同居住,视同业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