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考志愿填报
今年是知分填报!
(一)填报方式和时间
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自7月6日起开放,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后,继续开放到7月18日下午16:00。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A段录取结束后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统招生B段志愿、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下午16:00。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8月6日-7日下午16:00。
(二)批次设置
2023年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1.提前批: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生班,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等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等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第一批:“省一级学校”(见附件7)、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本批次统招生分A、B两段进行录取,A段录取“省一级学校”部分统招计划(即全部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预留5%的所得计划)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B段录取“省一级学校”总计划的5%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计划。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不再安排在B段录取。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B段预留的5%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
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3.第二批: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4.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第二批次未录取完的剩余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统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统招生、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以填报6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