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招聘10人,其中:初中体育教师3人(田径方向1人,足球方向1人,羽毛球方向1人),初中语文教师2人,初中数学教师2人,初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9日08:00-11月5日下午17:30
招聘条件:
(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教师岗位年龄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二)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教师岗位要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
3.需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一经聘用需2024年1月份到岗工作。以上要求具体见附件《海南省农垦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海南省农垦中学教师招聘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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