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首单业务落地
“听说出台了这个新政策,今天一早我就过来办业务。每位超龄员工每月只需交22.5元工伤保险费,就能获得一份基础保障,单位的经济负担也减轻了。”张先生满意地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实习生、见习生、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求,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愿为本单位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均为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缴费费率按照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执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登记业务,可以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直接申报,也可以到全省任一社保经办大厅柜台办理。”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报受理处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将规范执行相关业务规程,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推动新政策落实落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享受到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