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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首单业务落地 海南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业务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4-01-06
【导语】:1月4日,海南万物鑫实业有限公司社保专管员张先生早早来到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经办大厅,为3名超龄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业务。这是海南省启动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以来的首单业务,标志着该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海南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首单业务落地

“听说出台了这个新政策,今天一早我就过来办业务。每位超龄员工每月只需交22.5元工伤保险费,就能获得一份基础保障,单位的经济负担也减轻了。”张先生满意地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实习生、见习生、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求,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愿为本单位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均为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缴费费率按照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执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登记业务,可以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直接申报,也可以到全省任一社保经办大厅柜台办理。”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报受理处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将规范执行相关业务规程,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推动新政策落实落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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