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考单列计划
海口市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对非海口户籍考生单列计划录取。
海口市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对非海口户籍考生报考实行计划单列。
此类考生也可以向各市县招办或基础教育部门咨询具体招生规则!
电话:66293103,66293111
备注:报考时注意参考往年分数线的差异,根据去年分数线,非海口户籍的分数线是比海口户籍高的!
1.“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我省初中)就读,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
2.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海南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分配到市县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应届生仍可报考,但实行单列计划录取。
海南指标到校介绍
指标到校主要是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般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的考生都可以填指标到校的志愿!
指标到校志愿填几个?
指标到校第一批和第二批均可以填报一个志愿!第一批是“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第二批是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计划的录取。
(1)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县所属“省一级学校”及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标分配范围为各市县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的初中部),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并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同时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合法权益。
(2)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计划,其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该“指标到校”计划由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该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中合理分配,分配方案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实施。
(3)“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计划录取完成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剩余的指标将予以收回,用于按普通高中招录原则,统一招录本市县区域内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上线考生,录满为止。但如果该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不少于50人,分配指标的省一级学校应录取该校至少1名考生,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执行此项政策时,对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要求可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指标分配具体方案,于6月15日前报省中招办备案并主动公开。省中招办将监督各市县制定的分配方案执行情况,并将其执行结果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