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全市范围内启动防台风“六停”措施
受台风“泰利”影响,我市将出现暴雨、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叠加风暴潮和海水顶托,城市内涝风险较大,并将伴随12级及以上大风。经研究决定,自7月17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六停”措施。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城市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非必要不外出,应急避难场所将开放供群众避风避险。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影响。
请抢险救灾和民生保障单位做好供水、供电、供气、供油、交通、通信、医疗等保障工作。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
什么是“六停”措施?
自7月17日12时起,我市全市范围内启动“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六停”措施,具体结束时间将于7月18日视情及时发布通知。
一、除已经放暑假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外,其余全市各类托儿所、各类暑假培训机构实施停课。
二、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全市各类产业园、生产基地、工厂、简易厂房和作坊全部停止生产。
三、全市高铁、市郊列车、公交、客运车(含市县班线车)、出租车等停运,广大市民要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标志,非必要不要驾车外出。
四、新海港、秀英港、铁路南港和美兰国际机场停航。
五、全市公园、旅游景区(点)停止开放。
六、全市各商场、娱乐场所、餐饮店以及会展、农贸市场停止营业,户外和大型场馆文体活动停止。
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以及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不在“六停”范围内。
其他措施
1、海口将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根据省防总工作部署和《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工作要求,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16日16时50分将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会商研判,适时启动或调整本区本部门的应急响应,切实落实各项防汛防风措施。
2.台风橙色预警
海口市气象台2023年07月17日09时38分继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受台风“泰利”影响,12小时内,我市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阵风12-13级,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