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申请失业补助金后,可以领取6个月,领满时间后不能再次申请。
海口市失业补助金申请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
申领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请方式
若市民符合条件,则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在每月工作日到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申请,或打开微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获取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参保地(如海南省等)-提交申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电话:0898-65332598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电话:0898-6523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