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海口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哦~
社保卡不仅可以用于医保报销的凭证,也可以使用卡内的余额!
医保电子凭证
不想随身携带社保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保人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身份凭证,全面适用于医保各项业务,是国家医保局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经办人员、医护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信息标识,不依托实体卡,可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等生物特征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申请渠道
参保人可以直接通过手机APP、微信、支付宝,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激活使用,不需要跑到政务服务大厅领取和激活。
海口医保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1.转入
(一)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二)参保人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三)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转移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挂号信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
(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出手续;
(五)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办结转入及个人账户余额登记划拨业务。
2.转出
参保人员已暂停参保,无欠费记录的,可以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有欠费记录的,在参保人员补缴欠费或明确放弃补缴欠费后,办理转出手续。参保人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需本人书面签字确认;如属缴费未到账,需等到账后再办理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