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卡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海口市户籍人员或在海口市享有公共服务权益的其他人员(享有本市公共服务权益人员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港澳台人员、华侨、外国人等)均可申领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注意:在本省内已申领过社保卡的人员不能重复申领。
二、提供材料
(一)本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保卡标准照片1张;
(二)他人代办: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领人社保卡标准照片1张;
(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成年人代办: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社保卡标准照片1张;未满7周岁儿童可不提供照片(不提供照片的社保卡上将无照片)。
(四)办理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华侨提供中国大使馆签发的《护照》,外国人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社保卡照片标准等同于《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要求:一寸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且无反光,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纸质版照片尺寸为32mm×26mm,电子版照片尺寸为358×441像素(宽358像素×高441像素,DPI分辨率必须要达到350以上)。
三、办理流程
(一)在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原则上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社保卡:由参保单位委派社保专管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从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申领登记表,参保人提交材料和填表,单位社保专管员采集信息向社保卡管理中心批量提交,单位社保专管员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批量领取社保卡并向参保人发放。其他单位和组织可申请统一批量办理社保卡,流程同上。
(二)海口市户籍人员或无单位的灵活就业参保人、未成功批量办卡等其他人员,可自行到海口市各社保卡服务网点零星办理,包括申请和领卡两个步骤:提交材料和填表进行信息采集,领取受理单,受理成功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受理单,按照受理单上预约领卡时间和地点领取社保卡。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办理地点
海口社保服务大厅和区社保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