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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材料及流程 海口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09
【导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海口,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居住地址等材料,可以通过网上办理,也可以去办件中心。下面由海南天气君带来海口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材料及流程详情介绍。

  海口硕士研究生人才落户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学位证书》(海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可以选择在以下地址落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的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二)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本人房屋租赁证或居住证;

  (三)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劳务关系证明文件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在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材料。

  配偶随迁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居民户口簿》;未成年(或成年在校)子女、父母随迁的,提交子女、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点击同意《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申报承诺书》、填写《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流程。

  二、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一)选择“窗口办理”: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落户;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办理落户。对存疑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由办理单位送有关部门确认后再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选择“邮寄办理”

  1、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将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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