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发布涉疫区来(返)文昌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明确有涉疫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地检后需要三天三检。
文昌来返人员核酸检测要求
特殊地区
一、对7日内有新疆,青海,内蒙古,重庆,黑龙江绥化,北京、河北,河南郑州,山东菏泽,甘肃兰州,四川广元、成都,山西大同、忻州,湖北武汉,湖南株洲,云南红河、德宏,广东广州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天津宁河区,西藏,黑龙江哈尔滨,山东青岛、枣庄,山西太原、阳泉、运城、晋中,陕西安康、西安,甘肃庆阳、陇南,湖北黄冈,安徽淮北,河南巩义、安阳、漯河、信阳,江苏连云港,浙江宁波,湖南长沙、邵阳、永州、怀化,福建福州,云南昭通,广东汕头、佛山、梅州、深圳、茂名、清远及东莞,四川绵阳、南充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琼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抵文昌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四、倡导所有来(返)文昌市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五、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如现行防疫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其他地区
1.高风险区。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琼人员管控措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措施;在居家隔离第 1、3、5、7 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低风险区。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琼人员管控措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2检(不含落地检)。
3.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凡从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琼的人员和7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琼人员,抵琼时在关口实施“落地检”,入琼后第3天开展1次检测核酸。全国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名单根据7省(自治区)公布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涉及36市(州)68县(区),含黑龙江省4县参照管理,详见附件。
4.入境人员。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在省外完成隔离的,入琼后不再重复隔离;
5.所有风险地区来琼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6.所有入琼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在入琼关口实施测体温、扫地点码、填报入琼码(海南省健康码“入琼码”申报工作:原则上一人一码填写申报,同行一家人(老人、小孩)可由同行家人一并申报。)、查行程卡和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居家(酒店)等待结果,不外出、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高、低风险区、重点涉疫地区、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入境人员等按照相应措施管理,名单详见附件。
7.如上述区域有重合,则按照较为严格的管控措施落实。
来源:文昌发布(11月15日)